9月4日,沈阳市房产局等四部门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》。
从取消限制性购售政策、优化住房信贷政策、提供公积金支持政策、落实差别化税收政策、鼓励人才留沈创业置业、促进商品房销售、保障购房者权益、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等八方面提出26条政策措施。
具体来看,通知指出,取消二环内限购政策,取消住房销售限制年限规定,满足居民购房需求,实行认房不认贷,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要求。
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,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20%,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%。
此外,支持沈阳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。支持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。支持新市民、青年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。调整首套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。
值得一提的是,沈阳市还鼓励人才留沈创业置业。
执行来沈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一次性补贴政策,本科毕业生补贴2万元,研究生中硕士毕业生补贴4万元、博士毕业生补贴7万元。
对高等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、新毕业生(毕业5年内),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全额契税补贴,其中在校生再给予每平方米200元/平方米购房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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